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怕了請外傭

文:香港外藉傭工僱主關注組

近日虐傭一案審結,一眾外傭及議員「鬧」得熱哄哄,借勢爭取外宿。議員、外傭視外宿為虐傭終極解決方法。先不討論外宿是否就能減少虐傭,且看

外傭僱主們又怎樣看外宿,僱主們會接受外傭外宿嘛?!

我們facebook外傭僱主群組特意訪問了432位僱主,只簡單問了一個問題「如政府容許僱主自行選擇是否容許外傭外宿,而你現時的外傭有此要求,你會怎樣處理?」

訪問結果是有1位僱主是會跟從外傭要求,安排外宿,92%的僱主選擇辭退現時外傭,另聘願意留宿外傭,接近2%的僱主選擇暫時安排外宿,直至合約終止後,另聘願意留宿外傭,更有趣的是約有6%僱主都表示索性不再聘請外傭,原因就是現時香港外傭外宿是違法的,外傭合約亦已清楚註明。但很多外傭們仍視法律如無物,不理僱主勸告,多次留宿不回僱主家,更甚的是現在去爭取將外宿變為法律接受的事,法例已定是事實,不接受大可不來港工作就是了。那麼不尊重法例,不尊重合約精神,實在難保請了一個願意外宿的外傭,今天應承留宿,明天就要求外宿了,所以為免麻煩,很多僱主明言如果通過容許僱主自由選擇外傭外宿,他們是不會再聘用外傭的。

一個好的外傭實在是一個好的家庭幫手,但一個差的外傭可以有多差?再加上外宿這個安排,這班劣質外傭又會產生何種問題?以下我們列出幾個主要問題:

1)外傭上班遲到,僱主因依賴外傭老幼弱小,必須等外傭上班才可上班,引致僱主亦遲到;

2)獨居殘疾老人家,沒有外傭留宿照顧,被照顧者連半夜上廁所亦不可以;

3)僱主夫婦皆要輪班工作,又不可獨留兒童在家,故外傭晚上必須留宿(實際只是陪睡);

4)外傭因外宿環境差染病,回家傳染小朋友老人家

外傭如有任何問題,如犯法生病留院等,僱主亦未能立即聘請他人頂替,但家庭就即是失去照顧;

5)外傭於外宿地方經營副業,引伸更多社會問題;

外傭工種特別,引發的問題會直接影響僱主,近幾年,劣質外傭已為香港僱主家庭造成困擾,除了偷竊虐老虐幼虐動物,跳工博炒借錢借財務惡意破壞外,近年亦多了很多「誣告」僱主個案,誣告僱主沒出糧沒提供膳食禁錮虐打等,雖然很多僱主最後亦能還我清白,但卻要無辜花費十多萬的律師費,及不斷請假上庭出席訴訟,心身都受到打擊,相對誣告的外傭卻可不花分毫,藉此繼續居留香港,玩弄僱主,香港警方及法庭,而不須負任何法律責任,甚至乎其後可繼續在港工作,僱主的遭遇實在慘無人道,面對此種種不公平的待遇,難怪很多僱主都請外傭請到怕,而不再聘請外傭,有不少經濟許可的僱主會改聘本地家務助理,至少不用未見官先打八十大板,工人未上班就要支付一萬多元的中介費,遇到工作不佳的家務助理,亦可以立即辭退,而不用像外傭般,除了損失了一萬元的中介費外,更須要支付機票及一個月通知金。

香港外傭勞工法其實已比新加坡,台灣,馬來西亞等地好,僱主須包食包住包無限額的醫療,身故亦要負責將屍體送回家鄉,已發生的在港案例「疏忽照顧兒童引致兒童死亡」亦只是輕判坐牢一個月,虐兒虐老等又經常遇上警方拒絕起訴,或是不能成功入罪,再加上近日外傭團體在議員的支持下,積極地要推翻外傭的「留宿家庭傭工」的原意。要求容許外傭外宿,試問在此多重保障的引誘之下,現今外傭還會乖乖在香港工作嘛?還是會善這些「保障」作為得到利益的手段呢?又聘請外傭還能像從前一樣是多了個幫手?還只多了擔憂壓力呢?

可悲的是香港的育兒養老配套非常不足,香港政府亦只著重外來者的權益,對外傭的敲詐顯得態度退讓,對菲印兩國的囂張顯得軟弱無能,完全漠視香港外傭僱主的哀號,若雙職父母不能再依賴外傭,亦沒能力支付本地家務助理的薪金,那僱主們應如何自處是好呢?筆者慶幸香港婦女仍是堅忍無比,我們facebook僱主群組裡的在職婦女已表明決心了:世界上總不會沒有了誰就不能生存罷?!馬死落地行,當我們到了忍無可忍的時候,還是會作好心理準備,辭掉工作,回家照顧好自己的家庭的,不知足的外傭們趕快回家吧!看看誰沒有了誰會死?!

http://www.pentoy.hk/社會/reader/2015/03/12/怕了請外傭/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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